債務起訴費用是如何規定的(債務起訴費一般是多少錢啊)
特邀律师
欠債不還起訴費用是多少
法律主觀:
債權債務關系當中,債務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,那么債權人只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而提起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,按照案件的標的的比例進行繳納。一、借錢不還起訴費用多少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1、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2、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3、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4、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5、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6、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7、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8、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9、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納;10、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所以,借錢不不還起訴需要多少錢,要根據債務人借了多少錢決定的。二、借錢不還怎么起訴1、寫好起訴書。2、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。3、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:宣讀法律紀律、開場白、詢問是否回避、詢問材料是否收到、法庭調查階段(具體包括原告陳述、被告答辯、原告舉證、被告質證、被告舉證、原告質證、法官問話)、法庭辯論階段、最后陳述階段、退庭后核對筆錄、宣判等幾個階段。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、法庭辯論階段。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。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,充分行使辯護權。法庭辯論結束后,在法官主持下調解,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,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作出裁決。4、執行判決。如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,勝訴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。三、借錢不還的法律途徑是怎樣的債務人不清償債務,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,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。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,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。但這也不是絕對的,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,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。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:1、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,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,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。2、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,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,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。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,到期未還,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,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,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,余款可退還。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。人民法院判決后,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,你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,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,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:1、有權凍結、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。2、有權查封、扣押、凍結、拍賣、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。3、隱匿財產的,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,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。4、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。5、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,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6、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、裁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、拘留。7、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、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,此所謂“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罪”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,債務人借錢不還的,那么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訴訟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上述比例分段累計交納。
法律客觀:
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》
第十三條
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
(一)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1.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
2.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
3.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
4.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
5.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
6.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
7.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
8.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
9.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納;
10.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向法院起訴債務的費用一般是多少
法律主觀:
根據不同性質的案件,結合訴訟請求,按照一定比例預交?!对V訟費用交納辦法》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 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(一)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1.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2.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3.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4.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5.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7.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8.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9.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納;10.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(二)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1.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。涉及財產分割,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,不另行交納;超過2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2.侵害姓名權、名稱權、肖像權、名譽權、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,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損害賠償,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,不另行交納;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超過1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3.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。(三)知識產權民事案件,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,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;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,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。(四) 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交納10元。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1.商標、專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;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。(六)當事人提出案件 管轄權異議 ,異議不成立的,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。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(一)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、調解書,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,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,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、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,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1.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,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。2.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;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納。3.符合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,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,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,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。(二)申請保全措施的,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,每件交納30元;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超過1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但是,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。(三)依法 申請支付令 的,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/3交納。(四)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,每件交納100元。(五)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,每件交納400元。(六)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,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,但是,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(七)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1.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,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;2.申請海事強制令的,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;3.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,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;4.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,每件交納1000元;5.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,每件交納1000元。根據上述規定,列出訴訟費用速算公式:費用=標的額×本級費率+本級速算增加額財產案件受理費:標的額級距費率速算增加額1萬元以下,50元/件1萬—10萬元,×0.025—200元;10萬—20萬元,×0.02+300元;20萬—50萬元,×0.015+1300元;50萬—100萬元,×0.01+3800元;100萬—200萬元,×0.009+4800元;200萬—500萬元,×0.008+6800元;500萬—1000萬元,×0.007+11800元;1000萬—2000萬元,×0.006+21800元;2000萬元以上,×0.005+41800元;訴訟保全申請費(每件不超過5000元)標的額級距費率速算增加額1千元以下,30元/件;1千元—10萬元,0.01+20元;10萬以上,0.005+520元;執行費用標的額級距費率速算增加額1萬元以下,50元/件;1萬—50萬元,×0.015—100元;50萬—500萬元,×0.01+2400元;500萬—1000萬元,×0.005+27400元;1000萬元以上,×0.001+67400元。
法律客觀:
《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》第十三條規定: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 財產案件根據 訴訟 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.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 2.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 3.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 4.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 5.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 6.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 7.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 8.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 9.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沒有金額的限制,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可以起訴。
債務糾紛的訴訟費用是多少
債務糾紛案件的案件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1、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
2、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
3、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
4、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
5、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
債務人轉移其債務后,新債務人取得原債務人的一切法律地位,有關對債權人的一切抗辯和抗辯權,新債務人都有權對債權人主張。債務的受讓人取得的抗辯權的內容主要包括
1、法定的抗辯事由,如不可抗力。
2、在實際發生債的關系后發生的債務人可據以對抗債權人的一切事由,新債務人可以之對抗債權人。例如,可撤銷的合同原債務人享有的撤銷權,債權人的違約行為,債權人有關免責的意思表示,以及原債務人對債權人已經實施的履行行為,新債務人都可以其對抗債權人。
法律依據:
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》第十三條
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:
(一)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1.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
2.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
3.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
4.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
5.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。
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及費用標準
法律主觀:
債務糾紛屬于財產案件,如果起訴到法院,一般會產生如下費用:
一,法院收取的訴訟費。
二,聘請律師的律師費。
三,申請財產保全的保全費。
四,委托擔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擔保費。法院訴訟費是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標準繳納的。一般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,按照下列比例,分段累計交納,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。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,按照百分之2.5繳納。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繳納,超過20萬至50萬的部分按照1.5%繳納,以此類推。
律師費的收費標準全國不統一,各省規定的不同。但訴訟費法院一般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判定,案件輸的一方承擔。
法律客觀:
《 民事訴訟法 》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(一)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;(二)有明確的被告;(三)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(四)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。